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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許認識我們兩個的那些人現在會否認,
但是當我們感情很好的那段期間,
他們都說,我們倆是國中班上最成功的班對。


 (緣起)

十年前, 有一個覺得自己全身上下
比較可取的就是講得一口不錯英文的男孩,
遇上了一個在美國住了五年半,
個性豪放的像個男生般的女孩。

那個女孩是轉學生(廢話,因為她剛從美國回來啊),
一開始坐在他的斜後方,他喜歡的女生的正後面。
不過那個年代,
班上的男生還不懂得依自己的眼光去欣賞女孩子,
於是誰一宣佈喜歡誰就一窩蜂跟著喜歡,
所以他的情敵大概有班上男生的三分之二數吧。

 男孩雖然很調皮,喜歡以自己的大嗓門加入起鬨的行列,
 但是本性並不壞。
 面對那個功課很好又很有氣質的暗戀對象,
 他不會像其他同學一樣每天都請她喝飲料或講笑話逗她開心;
 他天真的覺得,也許哪一天她就會注意到
 我一直默默的守護著她了。

這時候,從美國回來的女孩,
一舉拿下了英文演講比賽的第一名,
於是獲選為班際英語拼字比賽的指揮。
女孩知道男孩的英文程度不錯,
所以在班導師及英文老師商量誰負責拿什麼字母時,
獨排眾議,挑了老師心目中愛攪局的他,
拿單字裡出現頻率最高的字母A。
那一次,他們班得到第二名,只輸給同年級的模範班級。
從看似粗枝大葉的女孩上得到了細心的認同,男孩似乎有點被感動到。

有一次月考完,導師照慣例要全班座位大風吹,男孩坐到了女孩的前面。
經過一段相處,男孩發現女孩的個性
其實不像他朋友們之前在學期初自我介紹時所說的『虛偽』。
她會把情緒表現在外,像個卡通人物般,於是男孩開始喜歡捉弄她。
他們倆尤其在英文課上唇槍舌劍,連英文老師都拿他們無可奈何。
女孩開始稱呼男孩為"my best enemy"。
而男孩則是常常幫女孩亂取綽號。
有一次,他不經意的把女孩的英文名字倒著唸:"ssie-Je"
卻反而成了她日後的註冊商標。
許多大學同學都記不起她那超難唸的中文名字,卻都知道她叫CJ。

 過了一年,男孩代表班上參加校內的英文演講比賽,
 演講題目是"The person I want to be like"。
 他想要講他的父親,擔心自己雖然說的好,但文字表達能力不夠,
 於是請女孩(沒有參加比賽所以沒有競爭問題)幫他潤稿。
 結果,男孩的演講據說分數是全年級前兩名, 再加上即席的部份,
 跌破眼鏡式的打敗了講英文長大的同班同學,榮獲全年級第三名。
 男孩在班上成績不好也不壞,很久沒有得到這樣的殊榮,他認為有一半要歸功於女孩。

 升上了恐怖的國三,女孩和男孩又坐在一起了。
 上課照樣是聊的天南地北,常常講到被老師叫起來罰站。
 女孩因為功課好又是班級幹部,所以老師往往只會找男孩麻煩,
 但他也不怎麼介意,因為他早就習慣了。
 女孩因為天生和男生較要好,
 和班上許多男同學已經熟到會引起其他女生不滿的地步,
 然而當朋友透露喜歡一個男同學時,
 女孩便義不容辭說要幫忙試探男生的意思, 於是跟那個男生傳起紙條。
 紙條寫不下改寫筆記本,而男孩這時促狹的問怎麼排擠他,
 一場『星際大戰』(筆記本的名稱)就此展開。

與其稱為戰爭,倒不如說是三個人在聯考壓力下宣洩心情的出口:
 男孩還是喜歡著一開始提到的氣質女,在本子裡寫下了關於她的一顰一笑;
 女孩這時候迷上了Backstreet Boys,還自命為Mrs. Nick Carter;
 而女孩原來要幫朋友追的男同學則是透過抒寫,展現了他少見的白痴面。
 筆記本寫完了換新的一本寫, 就這樣,白天上課也寫,晚上夜自習時也寫,
 不間斷的傳了半年、四本。
 有一些晚上,女孩會因為家中有事而不留夜自習,
 少了她,兩個男生除了抄伍佰的歌詞或周星馳的電影台詞以外啥都寫不出來,
 反映出女孩在三人行中的主導地位。
 而男生們也從不吝於表現在文字裡, 女孩隔天來上課看了筆記本後感到相當的窩心。

聯考完,女孩眾望所歸的考上了『北二女』-中山女高,
雖然她的第一志願是男女合校的師大附中;
男孩則就讀了離女孩家很近的新學校,西松高中。

女孩在高一上學期第一次段考數學考了25分,傷心到差點離家出走。
 回到家握著電話不知道要找誰訴苦, 竟下意識的撥了男孩家的號碼。
 男孩從來沒有聽過女孩這麼難過,但對於安撫別人沒經驗的他,
 此時也只能默默的做女孩的『情緒垃圾筒』, 讓她哭完再說。

過了兩個月,男孩過生日,女孩偷偷拜託男孩的好友送禮物給他。
 那是當時的美聲天后-Mariah Carey的冠軍精選輯。
 女孩記得國三寒假時,Mariah Carey來台北開演唱會,
 她的父母送她搖滾區的門票做為生日禮物,羨煞了也很喜歡天后的男孩。

再過兩個月,女孩生日,男孩寄了賀卡給她, 語氣刁鑽如昔,卻依稀帶了一點懷念。

不過整個高一和高二,他們倆除了同學會上有碰到之外,就沒再與對方聯絡。
男孩所聽說關於女孩的消息,僅止於一向很活躍的女孩, 當上了她們學校英語會話社的社長,
而且還交了一個建中的男朋友。


於是,男孩與女孩再度見面,已經是高三寒假時的事了…。


(未完,待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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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☆ 刺刺蝟的進化論 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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