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自比為神燈精靈去微風超市買了握壽司,讓他一了長達兩個月想吃海膽的宿願。聽到那句「在這種每天只能以肉圓或麵包裹腹的生活中,還能在意想不到的時刻吃到海膽,即使不是很高級的,但也很滿足了」時,我這一週以來無條件幫他搬上搬下然後他連一句「謝謝」都還沒說過,我都可以不用計較了;就在他拍胸脯說十一點半一定可以回到新家的保證下,我又陪他回遠得要命的舊家搬他自認為「只剩一點點」但實際上卻一整台轎車都還載不完的雜物(已經有2/3的家具和物品都在新家了)。我上下五次電梯將五大袋東西(床墊、被子、枕頭、電腦等)搬到車上,他卻連電視和曬衣架都還沒搞定,然後白目的室友也一直打斷我們,我越來越傻眼;於是不到一小時,我的心直口快又闖了禍。「妳怎麼了!」這句問話已經變成了我心頭上的刺,彷彿是一種提示鬧鈴,我又即將受到短則十分鐘長則一天的沉默酷刑。從舊家到新家的路上,他飆得飛快,我們之間只有i-Radio的主持人一直在提醒大家要「幸福快樂」... 我要下車時的時間是11:46,他冷冷的說:「不好意思耽誤到妳回家的時間。」這幾天哭了太多次的我,已經沒有眼淚可以流。
但我不懂的是,憑什麼他可以說我講話態度不好以及很容易惱羞成怒,我卻不能說他在時間方面比我還要沒概念,而且還善變到令人抓狂(他可以在十分鐘內改變三次行程,這種事誰受得了?!何況是長期在分秒必爭的環境中工作的本姑娘?)。